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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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管理文件汇编
2022-06-21 15:56  

贵州省常见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实验室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实验室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⑵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⑶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⑷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⑸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⑹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⑺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⑻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⑼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⑽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⑾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⑵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⑶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⑷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⑸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⑹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⑴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⑵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⑶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⑷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⑸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 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实验室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实验室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 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帐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 、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⑴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⑵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⑶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⑷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⑸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⑹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⑺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⑻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⑼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⑽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⑾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⑿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⒀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 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严格按《技术中心科技楼卫生区域责任划分表》落实卫生责任制。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 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伤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伤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之中发现问题则另行修订、完善。

 

贵州省常见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可是每年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在实验室中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故。编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从使用者的角度提出做好自身防护的措施,指明安全操作规范,以利于保障安全。编辑手册的目的在于提醒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对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方面时刻保持警觉,经常提醒自己注意安全,科学地进行实验,规范化操作,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验室安全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在实验室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主要危害、事故及其规避与排除的方法,使读者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更加专业化的安全教育及辅导材料,请学习自己所在系部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参考专业(行业)规范或翻阅相关的专业手册。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目 录

总则

实验室须知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七、高压钢瓶的使用安全

总 则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学习而编制;

2.学生、新工作人员进实验室之前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系、实验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和研究;

3.从事特殊性工作的工作人员,如放射性工作人员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4.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和研究的人员务必遵守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

5.在实验室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处置,及时报告系和教务处、保卫处,发生重大事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实验室须知

1.处理任何紧急事故的原则是: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少受损失。措施包括自已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在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以采取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为重点,措施包括撤离危险现场,自救、互救、报警等。在任何情况下,不顾他人人身安全,不采取措施都是不道德的。

2.参加实验时,不能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毒物质或炙热物品时,必须戴上保护手套。

3.实验、科研工作完成,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切断电、气源和关好门窗,收藏好贵重物品,有报警装置的必须接通电源,注意防盗。离开实验室前关好水龙头及检查可能引起水患的地方,预防水患及雨淋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坏。

4.为防止短路和因短路而发生火灾,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装维修规程,严禁私拉线。实验室内不允许用电炉烧水、做饭等,生活用品不能带入实验室。不准在实验室、库房、资料室内抽烟;烟头、火种不能乱丢。

5.空置的包装木箱、纸箱和旧布等杂品不准在实验室堆放,空试剂瓶要及时处理。实验楼内走廊,除灭火器材外,不准放置其他物品,切实消除一切隐患。

6.实验过程必须保持桌面和地板的清洁和整齐,与正在进行实验无关的药品、仪器和杂物不要放在实验桌面上。实验室里的一切物品务必要分类整齐摆放。

7.未经室主任和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人同意,不能擅自配实验室门匙,违者给予公开批评,并担负今后由此发生的安全保卫责任。

8.熟悉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灭火器材、安全淋浴间、眼睛冲洗器的位置。铭记急救电话。禁止往水槽内倒入杂物和强酸、强碱及有毒的有机溶剂。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

用电可能产生的危害

1.被电击会导致伤害甚至死亡。

2.短路有可能导致爆炸和火灾。

3.电弧或电火花会点燃易燃物品或者引爆具有爆炸性的材料。

4.冒失地开启或操作仪器设备很可能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身体受伤。

5.电器过载会使机器损坏、断路或燃烧。

预防措施

1.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电器用具。

2.经常检查电线、插座或插头,一旦发现损毁要立即更换。

3.电炉、高压灭菌锅等用电设备在使用中,使用人员不得离开。

4.电器用具要保持在清洁、干燥和良好的情况下使用,清理电器用具前要将电源切断。

5.切勿带电插、接电气线路及维修设备。

6.非电器施工专业人员,切勿擅自拆、改电气线路。7.不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过多的电器。

8.不要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9.实验室内禁止私拉电线。

10.标示“高压危险”处,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11.手持用电设备如手电钻、电烙铁等,极易引起人身安全事故,应特别注意防范。

紧急事故处理

1.如有触电或引起火灾,应务必先切断电源。

2.尽快将触电人员与电源分开。必要时采用急救措施。

3.发生火灾,迅速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切忌用水灭火。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

可能产生的事故

1、错误操作可能损坏设备,造成人身伤害。

2、缺乏保护装置的设备容易引起伤害事故。

3、错误连接电源,可能引发触电、失火。

预防措施

1.只有经过培训和允许,才可以使用仪器设备做指定的用途。

2.一定清楚仪器每个按钮的位置及用途,以便在紧急的情况下立即停止操作。

3.遵守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勿贪图省时省力而走捷径。

4.在操作某些仪器时,衣帽穿戴要符合要求,不能佩戴长项链或者穿宽松的衣服。

5.要确保设备的安全装置正常有效时方可正常运作,如果对仪器的某活动部分的安全性有怀疑,应立即停机检查。

6.当仪器在运转过程中有杂音或其他的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关机并通知仪器保管人。

7.在清洁、维修仪器时,应先断电并确保无人能开启仪器。

8.由于误操作仪器而发生事故,须及时向教师以及实验室报告。

三、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

可能产生的危害

1.腐蚀性化学药品会损伤或烧毁皮肤。

2.有些易燃化学危险品在一些日常动作如:开关电源、穿脱衣服时即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3.配制、使用化学药品不当可能引起爆炸或者液体飞溅。

4.随意倾倒化学废液会导致环境污染。

预防措施

1.使用化学药品前,要详细查阅有关该化学药品使用说明,充分了解化学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2.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进行使用,避免对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

3.佩戴合适的个人保护器具,在通风橱中操作实验。

4.实验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了解化学药品的使用、保存、安全处理和废弃的程序。

6.清楚你工作的地方所用的危害性物质,了解它们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清楚当接触到化学危险品产生的损伤时所要采用的应急措施并有所准备。

7.从事化学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可享受适当级别的营养保健。

8.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老师和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通知事故现场人员,穿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手套和防护衣等。避免吸入溅出物产生的气体。将溅出物影响区域控制在最小范围。用合适的化合物去中和、吸收无机酸。收集残留物并放置在容器内,当作化学废弃物处理。

四、剧毒药品的使用安全

可能产生的危害

1.摄入微量剧毒药品即可使人致残或有生命危险。

2.剧毒药品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预防措施

1.购买剧毒药品必须向学院、实验室管理处和学校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经过公安部门审批,使用“剧毒物品购买使用许可证”,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2.剧毒药品管理实行“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剧毒药品保管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将管理人员的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4.剧毒药品使用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器具,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做好应急救援预案。

5.实验产生的剧毒药品废液、废弃物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水冲。废液、废弃物等应集中保存,由学校统一处理。

6.剧毒药品使用完毕,其容器依然由双人管理,在学校统一进行报废处理时上交,由学校管理部门在剧毒药品使用许可证上签字,证明己经处理完毕。

7.学生使用剧毒物品必须由教师带领。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物品

8.剧毒物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如果各单位之间需要相互调剂,必须经系、教务处和保卫处批准。

五、放射性防护安全

可能产生的危害:

1.短时间大剂量的射线照射会导致人体机体的病变。

2.长时间小剂量的射线照射有可能产生遗传效应。

3.大量吸入放射性物质可能会导致人体内脏发生病变。

预防措施

1.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岁的、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体检符合放射工作职业要求的正式职工。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培训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3.购买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必须向学院、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申请并批准备案,经郑州市环保局、公安局审批,办理准购证后到指定厂家购买;放射源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学生做放射性实验前,必须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指导教师对学生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5.放射实验必须在经过申请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放射性实验室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空气污染、表面污染及外照射事故的发生。

6.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带个人剂量计,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7.严格区分放射性与非放射性废物,妥善保存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在适当的时候由学校组织处理。

8.放射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放射性营养保健。

9.放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疗养,因事故、受应急照射、超剂量照射的工作人员,可及时安排疗养;

10.发生放射性事故后,立即向系、教务处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11.凡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放射性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实验室消防安全

1.实验室内物品必须分类存放。要保持通道畅通,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少于1.5米。

2.实验室内不准住人,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采暖。

4.严格按照实验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5.实验结束,协助教师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6.实验室内外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防器材不准随意挪用。

7.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报告保卫处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防护措施。

七、高压钢瓶使用安全

钢瓶内的物质经常处于高压状态,当钢瓶跌落、遇热、甚至不规范的操作时都可能会发生爆炸等危险。钢瓶压缩气体除易爆、易喷射外,许多气体易燃有毒且腐蚀性。

在搬运气体钢瓶时必须小心谨慎。钢瓶应套上安全帽,用专用钢瓶车搬动。在实验室使用的钢瓶应固定在合适的位置。因为因此使用钢瓶时应注意下述几点:

1.钢瓶上原有的各种标记、刻印等一律不得除去。所有气体钢瓶必须装有调压阀。

2.氧气钢瓶的调压阀,阀门及管路禁止涂油类或脂类。使用结束时,须将调压阀及管路内的残存气体放空以保护调压阀。

3.钢瓶使用完,关闭出气阀后,须放上安全帽(原设计中无需安全帽者除外)。安全帽必须套紧。取下安全帽后,必须谨慎小心以免无意中打开钢瓶主阀。

4.在操作有毒或腐蚀性气体时,应戴防护眼睛、面罩、手套和工作围裙。

5.不得将钢瓶完全用空(尤其是乙炔、氢气、氧气钢瓶)必须留存一定的正压力,并且将阀门关紧,套上安全帽,以防阀门受损。空的或不再使用的钢瓶(空钢瓶应标注“空”字)应立即归还气体仓库。同时钢瓶不得放于走廊与门厅,以防紧急疏散时受阻及其它以外事件的发生。应经常检查钢瓶,特别是氢气钢瓶是否泄漏。

6.气体钢瓶有使用年限,定期试压、过期钢瓶要报废。

 

贵州省常见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实验仪器设备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实验室必须加强对实验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仪器、设备分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在线检验仪器,其管理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维护、保养、校准、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质量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3.1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

3.1 .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气象色谱仪、分光密度仪)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高温热源的影响。

3.1.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质量部长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1.3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1.4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1.5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档进行保管。

3.2.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3.2.1烧杯、量筒、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3.2.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3.2.3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

3.2.4带磨口塞的仪器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3.2.5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3.3.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3.3.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使用说明,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3.3.2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3.3.3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3.3.4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部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部安排解决。

4.在线检验设备的管理

4.1在线检验设备包括手式薄膜测厚仪、钢卷尺、电晕水。

4.2在线使用测厚仪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磕碰,严禁摔落,不使用时放在指定位置。

4.3钢卷尺应保持刻度清晰,使用时防止折断。

4.4电晕水使用后要将瓶盖盖严,严禁长时间敞开瓶口,使用时先观察瓶外使用标签上注明的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内使用。

5.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5.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实验室质量部根据实验室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根据需要由质量部报出申购计划,经审核后交实验室统一规划安排采购。

5.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质量部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5.3质量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5.4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5.4.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5.4.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贵州省常见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工作职责

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本试验室全面管理工作。

2.全面熟悉工程合同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规程,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计划编制工程试验项目的总体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本试验室职工个人岗位工作细则,将试验准备、试验室管理等工作具体到个人,明确本试验室试验技术人员的分工责任。

4.积极参与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需做的相关试验和检测工作。

5.负责工程所需的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组成设计,并逐步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真正做到试验指导施工。

7.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

8.负责本试验室试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当有特殊要求而仪器设备又不足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外单位进行。

11.在试验工作中,当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其他问题时,应负责及时报告有关技术领导和质检员,并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12.根据工程要求,负责对各项原材料的考察及料场的选择。

13.认真执行实验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二: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试验、检测方面的政策、方针、法令、法规、标准、规范、规程。

2、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各项工作。

3、负责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负责试验任务的下达。

4、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5、负责试验、检测工作中反馈信息的处理。

6、组织试验室各项规章、规程和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实施,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8、积极配合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

三、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对全室的仪器设备进行管理。

2、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并督促做好保养工作,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仪器设备的送检和组织自检工作。

4、负责对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和建立设备档案。

5、严格执行各种仪器的使用维修制度。

6、负责本室的仪器设备的外借和送还登记手续。

7、负责调查因试验事故引起的仪器设备损坏的原因。

四、资料保管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技术保密制度。

2.了解国内外有关试验检测工作的发展动态,收集有关试验检测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细则和方法。

3.严格执行档案资料入库制度,加强对各类资料的管理,做到科学管理的分类。

4.资料的供阅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5.经常检查资料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资料损坏。

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据实验教学发展趋势,与相关实验课主讲教师协商制定实验室长远建设规划。

2.负责本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制定本实验室年度详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课教学,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积极、主动配合实验课主讲教师组织好实验的更新和改进。

4.制定本实验室职工个人岗位工作细则,将实验课准备、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具体到个人,明确本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的分工责任。

5.按照“化学实验中心岗位职责定量考核制度”的要求,检查、记录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在中心的领导下完成相关考核。

6.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7.关心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思想和学习。结合实验室工作,组织本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和进修,提高全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8.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9.认真执行校、院、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实验指导教师应根据大纲规定要求安排实验,不得随意改动或删减实验内容,特殊情况应在实验中心与教研室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报,请院相关领导批准;

二、实验课前,指导教师必须仔细研究实验内容,列出本实验的目的,主要基本操作和所需仪器设备,做好准备工作;

三、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做超前实验,找出该实验的重点难点以及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方法和有关定性、定量数据,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四、实验开始前,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实验预习情况,并用合适的时间向学生讲解本

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使用方法、基本操作方法;

五、实验开始后,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巡视,及时纠正学生在实验中的错误操作,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六、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组织值日学生搞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实验后,指导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及时记录学生成绩;

八、实验教师应与实验室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地搞好工作。

实验室专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比较系统地学习和了解与本实验室工作相关的基础知识,熟练地掌握本实验室各项实验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

2.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对教师和学生的实验课教学提供主动、热情地服务,及时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实验课的顺利进行;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参与实验内容的更新和改进。

3.明确分工,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设施和药品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注意事项,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4.定期进行仪器、设备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

5.按中心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所负责的各类档案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校、院财务制度,及本中心的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7.学期末须认真、严格地进行学生所用实验玻璃器材的清点、验收工作。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和三废处理工作,保证实验环境安全、整洁。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请假制度和本中心制定的值班制度。

10.遵守校、院、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实验守则

教学实验是高等学校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在实验前做好预、复习工作,明确了解每次实验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步骤和方

法,按时进入实验室,并进行考勤。

二、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卫生,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实验环境。

三、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操作规程,树立科学的态度,集中精力,大胆、细心、认真地做好实验,努力培养自己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

四、爱护实验仪器和设备。实验中如发生问题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取得帮助。违反操作规程,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验。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要追究责任并赔偿。

五、实验结束后,按指导教师要求整理或归还仪器设备,做好使用记录,关闭水、电、气路,打扫实验台面及室内卫生,经实验室专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贵州省常见慢性疾病发病机制及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细则

一、零宽容守则

为了维护实验室安定的工作秩序,强化员工的纪律意识,实验室实行零宽容制度,对触犯零宽容守则的员工,将处以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奖金的处罚。

1、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原始记录数据(样品)者;

2、严重违反采样、检验操作规范者;

3、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定后果(影响)者;

4、散布或传播不利于实验室利益或员工团结的言论,并造成一定影响者;

5、窃取实验室内部机密,并产生一定后果者;

6、工作严重失职,给实验室正常工作带来影响者;

7、检验、采样和办公设备损坏或遗失,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者;

8、未经批准外借试剂(特别是有毒及强腐蚀性试剂)者;

9、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10、盗窃公私财物者;

11、打架斗殴者;

12、月度考核不满50分值者。

二、工作20分)

1、明确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准确完成各项任务者,每次扣3分;

2、违反采样、分析操作规范,尚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3分;

3、违反采样、分析安全操作规程者,每次扣3分;

4、原始记录数据作假者,一次扣2分;

5、抽查或互查中发现确有分析超差现象的,每一处扣2分;

6、送来的常规样品接样员必须认真检查样品标签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样品标识有无,不符合者有权拒绝接受样品,并上报至部门负责人,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对于非常规送样必须经中心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质量负责人后,方可进行分析,否则一律不予分析,私自分析者一次扣5分;

7、报出检测结果错误者,一次扣1分;

8、接送样品时,送样人、接样人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没有认真填写或没有签字的,每次扣送样人、接样人各1分;

9、采样设备入库后,设备未定置定位者,每次扣1分;

10、原始记录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填写错误、漏项者,每一次扣1分;

11、样品分析完后要送到指定地点存放。发现有乱放、混放现象者,一次扣1分;

12、报告单发放时,发报告人必须监督报告接收者在报告发放记录本上进行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要注明原因,否则一次扣发报告人1分。

三、仪器设备(32分)

1、爱护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有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损坏程度,扣5—20分,严重者按比例进行赔偿;

2、在使用各仪器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者一次扣分5分;

3、不得使用仪器设备配备的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5分;

4、设备员按时对仪器设备校验,及时张贴校验标识,未按时校验者,一次扣5分;

5、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未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账者,扣5分,台账记录不及时或不全者扣1分。

6、仪器设备负责人要定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记录未做好者发现一次扣1分;

7、检验员若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经得设备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次扣1分,出现严重后果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8、设备负责人必须定时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清查并及时申报采购计划,如因备品备件准备不充分影响检验者,每次扣1分;

9、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关闭,并将设备现场打扫干净,认真填写使用记录,执行不好者每次扣1分;

10、在仪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运行状况异常或备品备件数量不正常者必须立即汇报,隐瞒不报或私自维修者一经查出一次扣1分;

11、分析样品前必须对仪器设备的运行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运行环境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分析,违者每次扣分1分;

12、各类物品要分类定置摆放,并要标识清楚,执行不好者一次扣1分。

四、现场卫生(8分)

1、检验现场不得存放、晾晒私人物品,违者一次扣2分;

2、每天上下班时间各检验人员必须将各自所负责卫生区域卫生收拾干净,收拾不干净者发现一处扣0.5分;

3、卫生打扫完毕后,将各种清扫工具归位,不得随处乱扔,发现一次扣0.5分;

4、每项工作告一段落时必须立即将现场收拾干净,将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违者一次扣0.5分;

5、保持好个人卫生,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并穿戴整齐,仪表要端正,精神要饱满,个人卫生不好者发现一次扣0.5分;

6、各种量器具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清理不净或无故不清理者每次扣0.5分;

7、在班人员要保持好现场卫生不得随处乱扔垃圾、吐痰等发现一次扣0.5分。

五、安全(15分)

1、使用试剂时,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使用方法使用,如有试剂(特别是有毒试剂)或样品洒漏应及时处理干净,用过的器具必须及时清洗处理干净,不得延误,否则每次扣1分;

2、坚决禁止用量杯、量具等当饮食器具,发现一次扣1分;

3、禁止在检验室内饮水、进食。发现一次扣1分;

4、化学试剂要分类摆放,并做好标识对于无标签试剂必须搞清楚其化学成份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发现一次扣1分;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置摆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更不得存于加热设备周围,违者发现一次扣2分;

6、在进行或接触强腐蚀性、强氧化性及有毒实验时,要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并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违者一次扣2分;

7、各分析室内禁止吸烟,吸烟者每次扣3分。发现吸烟者当班人员有权制止,未制止者每次扣当班人员扣1分;

8、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随意添加,混合化学药品,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

9、严禁非本室人员乱动仪器、试剂等,否则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每人扣2分,出现严重后果者由在班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10、电器设备使用完后必须确定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执行不好者一次扣1分;

11、要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关,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设备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执行不好者扣1分;

12、下班后将各检验室灯及门窗关闭后,将门锁好后方可离开,违者发现一次扣1分。

六、纪律(25分)

1、严守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机密,对于偷看、偷拿实验室机密文件的或到处散播消息者扣5分;

2、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睡岗,发现一次扣5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超十五分钟,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发现一次扣5分;

4、在班期间禁止玩手机及电话、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5、工作期间不得聚众聊天、打闹、说笑、大声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6、业务知识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一次扣2分;

7、工作期间不得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等,违者一次扣1分;

8、有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下可电话请假,但应及时补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一次扣1分;

9、无故不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者扣1分;

10、未经同意不得随便带领非中心实验室人员进入各检验室,发现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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